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会同县妇幼保健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会同县妇幼保健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卫健部门是什么部门?
卫健委是***院下设机构,是以国家卫生和***生育委员会为基础,整合了原其它部门承担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而设立部级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卫健委是***组成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卫健委是当地***组成部门,具体管理卫生,医疗,救助,负责管理医院,卫生院,医生,护士,以及医疗事故的鉴定等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卫生监督,农村医生的管理,对低保户家庭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也是国家脱贫攻坚的辅助部门。
卫健部门是国家行政单位部门,也就是原来的卫生部,后来改成卫计委,现在全称是卫生和健康委员会。这是我们各级***的一个重要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民的医疗卫生,健康保障,医药保健,过去还有***生育,我们全国各地大大小小的医院,都归卫生健康委员会管辖,以及业务指导,还有医疗保障,疫病防治,儿童接种,老年康复,这些都是卫健委的职责。
大快人心!多名抗疫一线医护人员被裁处理结果出来了,你怎么看?
导读: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五一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咸阳妇幼医院辞退抗疫一线医护人员的***?该医院在在疫情过去后借口考核辞退40名医护人员,大部分医护人员都在抗疫一线。其中甚至还包含处于怀孕哺乳期的人员,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今日咸阳市卫健委介入,撤销咸阳市妇幼辞退聘用人员绝对并对该院院长王美玲予以辞退。咸阳市该规定真是大块人心,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就应该获得应得的待遇。
从春节以前***病毒逐渐进入爆发期,在国家的号召下无数医护人员自报奋勇前往武汉成为最美逆行者。各地的医护人员也都纷纷加入抗疫一线,可以说他(她)们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和心理压力。几个月过去山河无恙、岁月静好,这些白衣披甲的勇士功不可没。按照3月份人社部印发的《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 ,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在晋升、奖金发放、转正等方面都应该优先照顾。但是在咸阳市妇幼医院就发生了这样一件让人堵心的事:
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根据所谓的考核实行末位淘汰,一次性裁掉40多人其中有26名护士。被裁掉的这些医护人员中,打多曾经奋战在抗疫一线。其中还有孕期、哺乳期的员工也在被裁之列,且咸阳市妇幼保健院要求所有被裁员工都要在《离职审批单》上的离职原因一栏写“自愿辞职”。同时还要求被裁员工签订《承诺书》,承诺与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无任何经济***。听话被裁后医院发放三个月的补偿金,社保缴纳到6月终止;对于不遵照执行的员工没有任何补偿。
这是典型的违背人社部工作指南的行为,不能让抗疫英雄流血又流泪。疫情还没有彻底远离,抗疫一线的人员就被这样处理引发了舆论的一致指责。然而妇幼医院还做出了狡辩,甚至还扬言可以劳动仲裁。这是简单仲裁的事吗?这不但涉及法律而且这么做是道德上的缺失。
谁都不是傻子,既然去年11月份都定了要辞退这批人为何今年才做出决定?莫非就是让这些在风险重大的疫情时顶岗吗?况且疫情尚未结束就下此狠手,咸阳妇幼良心何在?根据媒体报道在咸阳市卫健委介入该劳动***后,迅速理清了***中的问题并出具了最终处理结果。根据咸阳市卫健委公布的结果来看,咸阳市妇幼医院所谓的考核末位淘汰制辞退聘用员工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抵御辞退聘用员工的决定撤销,对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美玲予以免职。
锅子哥观点:像题主一样,锅子哥大快人心。
为什么?咸阳妇幼保健院是个骗子!
4月底,有网友反映称,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一次考试,实行末位淘汰,一次性裁掉40多人,其中有26名护士,被裁掉的医护人员中大多数都曾在抗疫一线,如今,自己不仅没有领到抗疫补助,反而被突然裁掉,表示“十分寒心”。
对此,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提到这是“人才优化”,但被裁的医护人员均称没有看到相关文件。她们都是在参加了一次考试后,被选定为“优化对象”,进而被要求“自愿辞职”。
当询问医院的护理部和人事科时,对方也未出示“人才优化”相关文件,只是口头通知,对此,有护士提出质疑,为何不按学历及职称进行优化,有护士为中级职称、十年工龄也惨遭“淘汰”。
因为这只是网友的个人说辞,也无法证明***的真实性,于是,5月1日,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微博发表声明:
其声称是别有用心,目的是引发社会问题。
据咸阳发布消息,市妇幼保健院人员调整工作程序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咸阳市责成市妇幼保健院对聘用人员调整决定予以撤销,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美玲予以免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会同县妇幼保健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会同县妇幼保健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newwomenhealth.com/post/19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