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20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2020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0年关于调整医疗卫生保健津贴标准?
7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根据文件规定,一类津贴:每人每月56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三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四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
据介绍,卫生防疫津贴范围是指对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单位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传染危险和长年外勤的现场卫生工作编制内人员,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病防治的卫生工作编制内人员,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程度等情况,分别享受一、二、三、四类卫生防疫津贴。文件规定,一类津贴:每人每月56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三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四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
文件明确,兼做两种类别以上工作时,只能就高享受一种类别津贴。享受津贴的人员工作变动后,津贴标准应及时调整或取消,调离本单位时津贴不随工资转移。临时参加卫生防疫的其他编制内人员,根据实际接触情况享受相应类别津贴,按实际天数折算后按月计发。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参加此次***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凡按规定执行一、二档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可分别按一、二类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发放,疫情结束后不再执行。
2020食品安全许可证有副本没?
餐饮许可证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了,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由副本。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类食品销售和其他类食品制售的具体品种应当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执行,并明确标注。具有热、冷、生、固态、液态等多种情形,难以明确归类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最高的情形进行归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体检要求?
在大学本科专业目录中,食品科学与工程属于轻工纺织食品类。按高考体检标准,对近视者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没有任何限制。
但任何程度的色弱、色盲,是不能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是我系2020年开办的新专业,本专业本着适应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进步需要,培养具有化学、生物学、食品工程和食品技术知识,能在食品相关领域内,特别是地方传统食品、功能保健食品和绿色有机食品领域从事食品生产技术管理、产品开发、工程设计及食品安全检测、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20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20保健食品专项检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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