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保健措施和医疗保健风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疗保健措施和医疗保健风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0年关于调整医疗卫生保健津贴标准?
7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我市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根据文件规定,一类津贴:每人每月56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三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四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
据介绍,卫生防疫津贴范围是指对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单位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传染危险和长年外勤的现场卫生工作编制内人员,在麻风病院及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病防治的卫生工作编制内人员,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好坏、防护难易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程度等情况,分别享受一、二、三、四类卫生防疫津贴。文件规定,一类津贴:每人每月560元;二类津贴:每人每月450元;三类津贴:每人每月350元;四类津贴:每人每月260元。
文件明确,兼做两种类别以上工作时,只能就高享受一种类别津贴。享受津贴的人员工作变动后,津贴标准应及时调整或取消,调离本单位时津贴不随工资转移。临时参加卫生防疫的其他编制内人员,根据实际接触情况享受相应类别津贴,按实际天数折算后按月计发。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参加此次***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凡按规定执行一、二档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可分别按一、二类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发放,疫情结束后不再执行。
医院上班十不准内容?
一、不准索要或收受病人及其亲友的红包。 二、不准接受药品和器械生产,销售企业或者代理、推销人员,以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或开单提成。
三、不准私自向病人及其亲友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以及其它商品,不准私自向病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不准为药品、器械、试剂等营销人员提供有关处方、统方、医疗用品数量等信息,并获取钱物。
五、不准违反首诊负责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抢救濒临生命危险的病人。
六、不准出具各类虚假的医学证明文件。不准对法宝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隐瞒、缓报、谎报。
七、不准对病人生、冷、硬、顶、拖或与病人争吵。
八、不准给病人做不必要的检查和开大处方。九、不准搭车检查、开药和治疗。
十不准接受病人及其亲友的礼品、宴请。
母婴保健法规定孕产妇保健技术服务有哪些?
母婴保健法规定孕产妇保健技术服务包括孕前保健、分娩风险评估、分娩镇痛、产后访视、产后健康指导以及哺乳指导等内容。
母婴保健法是我国专门针对孕产妇及婴幼儿保健制定的法律文件,其中明确规定了孕产妇在妊娠期、分娩期及产后期期间应获得相应的保健技术服务,以保障孕妇及胎儿的安全和健康。
此外,法律还要求医疗机构应该提供丰富、优质的孕产妇保健技术服务,引导孕产妇尽早进行孕前保健,对分娩过程中的镇痛问题要给予合理的关注和处理,同时加强产后访视和健康指导,特别是哺乳指导,提高孕产妇育儿技能和健康意识,促进母乳喂养,为母婴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母婴保健法规定孕产妇保健技术服务包括孕前保健、孕期保健、分娩期保健、产后保健四方面。
首先,孕前保健需要对准备怀孕的女性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预防孕前疾病对胎儿的影响;其次,孕期保健主要是对孕妇进行定期检查和管理,监测孕期体征及胎儿发育情况,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安全;第三,分娩期保健需要对孕妇进行产前、产时和产后的护理,促进产程的顺利进行,减少不良产科结局的发生;最后,产后保健需要对产妇进行身体和心理方面的照顾,达到恢复和健康的目的。
综上所述,通过母婴保健法规定的孕产妇保健技术服务,可以有效地保证孕产妇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人口健康水平的提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保健措施和医疗保健风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保健措施和医疗保健风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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