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保健妇幼保健简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医疗保健妇幼保健简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拒绝加班被罚1万8,遭网友热议,人民日报发声:这种行为简直荒唐!你如何评价?
这是哪家***判决的,又是依据哪个法律条款判决的?这***也和咸阳妇幼保健院一丘之貉,当家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买红薯。证据是为观点服务的,没有正确导向能干成啥?
荒唐判决的法官了,审判长李涛,人民陪审员张鹏、韩学林案号 (2017)苏1003民初8759号 2018年07月16日 。员工未申诉,二审判决,(2019)苏10民终1749号。
一审判决公司赢了,拿了1.8W后,还要上诉要求赔12W,二审判决驳回上诉。
***是讲证据的地方,前提是大方向正确,不能拿法律条款,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打补丁式判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劳动法领域专家王天玉向中新社国是直通车记者表示,这一判决非常荒唐。
二、***要有正确价值观为前提
为民做主不是为弱者,是公正客观判决,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能单纯讲证据。
《劳动法》规定加班需用人单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明确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该案中员工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企业完全可以再组织其他人力进行紧急生产任务。
我认为根本就是荒唐可笑!
事情经过缘由
在五一劳动节期间,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发布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公司员工拒绝加班被判赔公司1.8万!两名检验科工作人员因为拒绝加班被***判决赔偿经济损失18000元。
实在是荒唐可笑以及公司和***判处的极不合理性。
咱们干什么事情都是要有法律规定和依据的,并不是想怎样就怎样,而且我们国家是“依法治国”秉持着的理念,上述案件也是同样,是要根据劳动法的,并不是庭长想要怎样就怎样。在对于处于紧急情况下理论是可以的,但是并没有进行调查,就断定和宣判是极不合理的。
而且这几天国家和媒体都相应的报道和评价,都认为法庭有着相应的不合理性,此次案件应该重新受理和宣判,真正的考虑到各方面的权益和利益,谁也不能得到便宜,谁也别让谁吃亏,而是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
2名员工因为拒绝加班,造成公司损失,被***判决赔偿1.8万元。这件事儿一直在网上议论纷纷,终于引来中央及媒体的关注。人民日报引用了法律专家的评论:这一判决非常荒唐。作为中央级媒体,《人民日报》终于又一次为普通劳动者发声,为《人民日报》点赞。
01.事情焦点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让员工加班,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在有紧急生产任务的时候,劳动者不能拒绝加班。而是否属于紧急任务,不应该由企业来判定,法官的判定也不应该草率。
该企业当时的情况是有一批产品需要质检,不加班会耽误出厂时间,形成违约,要赔偿购买方的违约金。但是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紧急任务,法官在判定时候出于什么样的考虑,适用的什么法律条款或者司法解释,这些都是值得商榷的事儿。
02.人民日报观点
《人民日报》梳理了网友质疑的观点,让大伙看到了问题的焦点:一是紧急任务并非企业定义,不属于法律规定可强制加班的紧急任务员工拒绝不过是行使合法权益,而且,真因为合同期将满,不再顾忌公司压力自然有底气维护合法权益拒绝加班;二是损失如何认定完全为两名员工拒绝加班造成?
人民日报官方账号最后发表评论:常态化加班的职场文化是不健康的,是不值得倡导的,法律也不是悬空的,应当结合现实情况,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每一位凭借自己的劳动合法赚取报酬的劳动者,都值得更有尊严的对待。
03.结语:
《人民日报》引用法律专家的评论,并且在全文中为劳动者维护权益而发声,展示了一个主流媒体的担当。经此一事,劳动者拒绝加班的事儿,再一次被送上了风口浪尖,而判罚该案件的扬州市邗江***高新区人民法庭庭长瞿森斌,也火了起来。
《人民日报》的发声,不知道会不会引起审理该案的法官和***的重视,还需拭目以待。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相互关系之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加班在很多单位已经形成常态,希望通过这件事儿,能够受到广泛关注,让劳动者***不再艰难。
员工拒绝加班居然要为企业损失“买单”,还被***庭长振振有词数落“教育”一番,这种判决不仅奇葩少见而且荒唐不堪。
那么,这种弱势群体利益不时受到伤害,连人民日报都看不下去的“乌龙审判”,为何会屡见不鲜?
原因之一,在一些地方创造税收、与政绩挂钩的企业(老板),受到了超出法治框架之外的“额外关照”。
不妨推究一下这其中的利益关系链条:员工拒绝加班→无法完成产品订单→企业产值减少→地方税收、GDP受影响→影响有关人员政绩。
尤其是一些招商引资过来的优势企业(香饽饽),更是地方重点关照的重点对象,因此员工拒绝加班居然被判要为企业损失“买单”,也就见怪不怪了。
原因之二,部分劳动管理部门对长期加班、薪酬过低、有损劳动者利益的案例,熟视无睹,视为常态。
甚至在其眼里,员工加班仿佛天经地义,不加班反而不正常。遇到员工类似劳动争议投诉,常常推诿扯皮,睁只眼闭只眼,不为弱势群体撑腰壮胆,无形之间纵容了这种违背《劳动法》的不良风气。
原因之三,地方媒体对此现象罕有大张旗鼓正面报道之举,让员工没有胆量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这种间接漠视劳动者权益的不作为,也令不少利益受损的员工忍气吞声,只好在不合理的薪酬下,继续加班加点,来不得一点牢骚怨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保健妇幼保健简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保健妇幼保健简报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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