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健食品标签意事项大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保健食品标签意事项大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什么?
- 经营的保健食品标签应当设置警示用语区及标注警示语所占面积不应小于最小受包装展示版面的百分之多少?
- 什么法律规定了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的字体 颜色?
-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不一致怎么处理?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什么?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第78条的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经营的保健食品标签应当设置警示用语区及标注警示语所占面积不应小于最小受包装展示版面的百分之多少?
根据《保健食品标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的保健食品标签应当设置警示用语区,并且标注警示语所占面积不应小于最小受包装展示版面的1/3。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法规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以确保符合当地法规并正确设置保健食品标签。
什么法律规定了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的字体 颜色?
《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了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应当设置提示牌,提示牌上应当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字样,并告知消费者保健食品的特点、适宜人群、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此外,根据《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提示牌的字体应当清晰易读、规范统一,字体颜色应当鲜明、与背景突出对比。
具体来说,可以***用黑色或蓝色作为字体颜色,并在深色背景上使用浅色字体,在浅色背景上使用深色字体。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误导和虚假宣传。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不一致怎么处理?
我国保健食品审批、注册制度发生多次变化。对于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保健食品标签与批准文件规定的不一致情形,监管执法部门需要进行甄别,属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需要通过再注册或者复审加以纠正;属于保健食品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部门可责令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加以整改,追究其法律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健食品标签意事项大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健食品标签意事项大于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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