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工医疗保健工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职工医疗保健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和健康疗养有何规定?
1983年5月《劳动人事部印发的通知》(劳人老〔1983〕17号)规定:
(1)组织健康休养,应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分期分批地进行。凡有疗养场所的,对离休干部应优先安排;没有疗养场所的,可与有关单位联系一些床位,适当安排。
(2)参加健康休养的离休干部,必须本人自愿;有医疗部门的检查,证明其健康状况允许,并经本单位组织批准。有传染病或严重慢***者,不要参加。
(3)健康休养时间,一般可安排15天至20天。
(4)副部长以上(含副部长)及相当于这一级的离休干部外出休养,可根据〔1980〕国办发18号文件规定办理,即:高级干部外出休养因病或年老体弱,需要家属陪同照顾的,公家一般可报销家属一人的同席车船费和住宿费。
(5)所需费用,按下列原则掌握:车船费和床位费按同职级在职干部差旅费标准,从离休干部所在单位差旅费中列报;休养期间的医疗费,按公费医疗规定办理。伙食费自理。
未经组织批准,自行联系休养的,或在统一组织健康休养期间,自动转换疗养场所的,一切费用自理。
潍坊市自己交劳保,每年须交医疗保健多少?
交满15年后,每月可得的养老金与本人退休时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关系。因现在无法推算你到达法定年龄时所在省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故无法推算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上一年平均工资为基数 养老:企业20%,个人8% 医疗:企业10%,个人2% 失业:企业2%, 个人1% 工伤和生育由企业负担,个人不交费 养老的比例全国基本一致,其他的比例略有不同,以当地规定为准12月1日起,甘肃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你怎么看?
这个对于生孩子的肯定是个利好消息啊,现在报销很麻烦,因为生育险是单独的,最后也要单独走流程,如果合并的话,肯定可以化解生育与基本医疗保险有交叉的情况,还能有效地缓解医院、患者、***三方的矛盾。这两个保险合并后,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其实本身这两个保险就应该是合并的,在医疗待遇支付上也有很大共性,比如管理服务基本一致,也都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统一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使用同一信息系统平台,所以目前分开的情况会导致很多人力物力的浪费,增加很多环节,对运营成本也是一种浪费。
不过,看新闻,这次的这个草案只有12个城市试点: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没有北上广这些“大户”城市,想方便的享受报销顺畅的待遇可能还得等几年。

关于生育险必须了解的:(来自百度百科)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_a***_]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工医疗保健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工医疗保健工作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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