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人保健品判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老人保健品判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辽源市一药店经营者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自食其果被判刑, 你怎么看?
辽源市一药店经营者销售有毒有害保健品,自食其果被判刑,吉林市丰满分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吉林市丰满区红旗街道双德大药房有疑似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行为。经侦查,销售的毒害保健食品分别为“降压溶脂三代”“降糖养胰”“藏方风痛宁”等,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检验,均检验出了国家禁止添加的西药成分。
吃保健品是吃不出健康的,要想健康必须多锻炼身体,少吃多做。吃保健品想健康 我没有看到,我在医院见过一老太太去看医生医生就问她你平常吃啥,他说吃保健品,医生说你没啥病,回家多活动,跟以前一样吃饭就行病就好啦,,很多人赖的锻炼又想健康,听信有些卖保健品宣传才会去买保健品,但是买有毒保健品就该为自己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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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条文注释
本罪客观方面有生产、销售两种方式,主观上是故意犯罪。
所谓“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是指对人体具有生理毒性,食用后会引起不良反应,损害机体健康的不能食用的原料。如制酒时加入工业酒精加工成食用酒,在饮料中加入国家严禁使用的非食用色素等等。根据造成危害结果的程度,本条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处罚,分为三个档次。其中,“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是指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是指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5条
保健品诈骗案已判刑的案例?
以下是一些案例:
被告人张某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治疗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保健品广告,吸引他人购买,骗取钱财。最终,被告人张某因犯***罪被判处***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李某在某保健品公司工作期间,利用工作之便,获取客户个人信息,并冒充客户与公司联系订购保健品。最终,被告人李某因犯***罪被判处***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以上案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已判刑的案例,建议您查询相关法律网站或咨询专业律师。
做保健品销售被抓了判多久?
卖违法保健品判刑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药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品判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品判刑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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